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季旭昇 商.合 1429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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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骨文編 商.京都 34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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季旭昇 商.合 307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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季旭昇 商.合 1429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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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骨文編 商.乙 1556

髟字的甲骨文有兩種寫法︰從人從長髮(◎);從人從長髮,並強調手指之形,金文承此形。其字象人長髮飄飄(或飛卷)的樣子。《說文》:「髟,長髮猋猋也。」「」是「」的初文(參高鴻縉)。「」的甲骨文異於甲骨文的「」,後者頭髮都是向上的,而前者則頭髮向後飄揚。另外,據季旭昇所言,東漢婁壽碑「」上部的「」從長從彡,與《說文》所本的「」之篆文同形,《說文》釋為「從長彡」,「」表示髮長,「」強調髮長飄揚。《說文》釋「」之篆文可參,然而我們亦可將「」視為「」的甲、金文中髮形後部斷開而成的部件。「」既可獨立成字,又可作其他字的組件,而凡以髟為義符的字皆與毛髮等義有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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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骨文合集
(CHANT:H16486A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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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骨文合集
(CHANT:003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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京都大學人文科學研究所藏甲骨文字 214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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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骨文零拾 23

」字甲骨文作「𡵂」,從「」從羽飾(以◎表示),象人頭戴羽飾之形,本義是美麗。「𡵂」、「」是一字之分化(何琳儀)。後借來表示微小。
」字甲骨文作「𡵂」,象人頭戴裝飾物,以示華麗之意。「𡵂」、「」是一字之分化,皆象頭戴飾物的人,「」是正面人形,「𡵂」是側面人形(何琳儀)。而微小義是假借而來。《說文》:「𢼸,妙也。从人从攴,豈省聲。」段玉裁改「」為「」,注云:「眇者,小也。引伸為凡細之偁。」金文加從「」作「𢼸」,戰國文字加從「」,成為「」字。「」象道路之形,許慎認為加從「」的「」表示隱蔽出行。《說文》:「𢕧(微),隱行也。从彳,𢼸聲。《春秋傳》曰:『白公其徒微之。』」
一說◎象長髮,人髮細微,由此而得微小義。高鴻縉認為「𢼸」加從「」,象手持物擊斷髮,髮既細小,以物斷之則更微。張日昇、陳初生認為加從「」象人梳理頭髮,髮經梳理則美,故有美妙意,是「」的初文。姑備二說。戰國竹簡美麗的「」多寫作「」。
甲骨文用作地名、國名、人名。金文讀為「」,召卣:「髮𢼸(美)」,表示毛髮美麗。又用作國名,史牆盤:「青幽高且(祖),才(在)𢼸(微)霝處。」銘文記述史牆的高祖(遠祖)原居微國(李學勤)。又用作人名。
戰國竹簡表示微小,《睡虎地秦簡.為吏之道》簡5壹:「微密韱(纖)察」,指微小隱密的事情都細緻明察。又表示隱微,「民微」即「民隱」,意為民眾之苦痛,《郭店簡.六德》簡38:「君子不帝(啻)明乎民𢼸(微)而已」。簡文說君子不僅了解民眾之疾苦(劉釗)。又讀為「」,《上博竹書五.季庚子問於孔子》簡13-14:「𢼸(美)言」。《上博竹書五.季庚子問於孔子》簡19:「民之播𢼸(美)弃亞(惡)如歸」。意謂人民傳揚美名,捨棄惡行,就好像回家一樣(形容不假思索便為之)。
漢帛書表示微細,《馬王堆帛書.老子甲本》第85行:「柔弱微細」。《馬王堆帛書.老子甲本》第115-116行:「視之而弗見,名之曰微。聽之而弗聞,名之曰希。」意謂看它看不見,名叫「」,聽它聽不到,名叫「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