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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骨文合集(CHANT:3259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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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骨文合集(CHANT:3259A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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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骨文合集(CHANT:3260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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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骨文合集.3099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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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骨文合集.3414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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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骨文合集.3414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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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屯南地.93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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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園莊東地.517

」象一串玉之形,表示單獨的一串玉之意,也可指單獨的一塊玉。
」象一串玉之形,表示單獨的一串玉之意,也可指單獨的一塊玉。「」和「」本為「一形兩用」,後來分化成為不同的字形,主要區別是「」的中間豎筆上下出頭,而「」的豎筆上下不出頭。殷墟花園莊東地甲骨中有同「」形的「」。《花東》275+517:「丁唯多丯臣令比伯[口戈]伐卲。」「丯臣」即「介臣」,表示副地位的臣。(姚萱)
金文用本義,商代晚期亞雟作祖丁簋有「玉十丯」,即單獨的十串或十件玉。(姚萱)「」或在豎筆的頂端左側加一斜畫。如戰國鷹節「右丯」,讀為「右契」。「」即符券的書契,與鷹節的作用相同,以左右兩半相契合為憑信。(李家浩)
」與「」形義皆有別,不可相混,參「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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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骨文合集(CHANT:2490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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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骨文合集.14176

從「」,「」聲,是「」、「」的初文。本義可能是契刻。(參姚萱)
從「」,「」聲,是「」、「」的初文。本義可能是契刻。(參姚萱)《說文》:「㓞,巧㓞也。从刀,丯聲。凡㓞之屬皆从㓞。」
甲骨文只有一例,意思不明。例子見《合集》14176:「□帝其降𡆥。其㓞。」
金文讀為「」(或作「」),用作量詞。西周晚期師同鼎:「羊百㓞。」即羊百個。(董珊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