匕
匕
甲骨文合集
(CHANT:0002)
甲金文象人匍伏之形(徐中舒、趙誠),或側臥之人形(孫雍長),表示湯匙的「匕」是音近假借之故。
甲金文象人匍伏之形(徐中舒、趙誠),或側臥之人形,戰國墓葬出土有側臥女尸,置於仰臥男尸之側,可作為「匕」是「妣」的初文,象側臥���女子,表示女祖先(孫雍長),表示湯匙的「匕」是音近假借之故。
一說象匕匙之形,是匕柶的初文(郭沫若、李孝定)。
甲骨文通讀作「妣」,表示先祖的配偶。又是狩獵之方法(姚孝遂)。金文也通讀作「妣」,我鼎:「且(祖)乙、匕(妣)乙」。又表示匕匙、匕柶,用來取飯或牲肉。仲柟父匕:「仲柟父乍(作)匕,永寶用。」
《說文》:「匕,相與比敘也。从反人。匕,亦所以用比取飯,一名柶。凡匕之屬皆从匕。」段玉裁注:「匕卽今之飯匙也。」
牝
甲骨文合集
(CHANT:1550)
從「牛」,「匕」聲。本義為母牛,與「牡」相對。「匕」結合不同獸類形符,表示各種雌性家畜、獸類,後引申為雌性動物的通稱。
從「牛」,「匕」聲。本義為母牛,與「牡」相對。「匕」結合不同獸類形符,表示各種雌性家畜、獸類,後引申為雌性動物的通稱。《說文》:「牝,畜母也。从牛,匕聲。」《易》曰:「畜牝牛,吉。」段玉裁注:「〈離卦〉辭也。牝爲凡畜母之偁,而牝牛冣吉,故其字從牛也。」母畜相對「牡」而稱「牝」,猶如母對父而稱「匕」(妣)。甲骨文中牛、羊、豕、犬、馬亦與「匕」結合,表示各種雌性動物。後世各種雌性動物皆以從牛的「牡」表示,只有從鹿的「麀」字得以保存。
「牝」本義為雌性家畜、獸類,卜辭中多作祭牲。如《合集》22246:「又(侑)匕(妣)庚牝。」「侑」表示祭名,「妣庚」是名叫庚的女祖先。全句表示用一隻母牛對妣庚進行祭祀。《淮南子.時則》:「游牝別其群。執騰駒。」高誘注:「是月牝馬懷胎已定,故別其群,不欲騰駒蹏傷其胎育,故執之。」表示為了讓有孕的母馬遠離其他馬匹,須把騰躍的馬駒拘禁,以免踢傷胎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