耒
協
甲骨文合集.32077反
甲骨文合集.8214
甲骨文合集.33698
甲骨文合集.7
甲骨文合集(CHANT:1587)
甲骨文從二「耒」二「犬」,金文從二「耒」三「犬」,戰國竹簡從三「耒」三「犬」。「耒」象用來翻土的農具。「犬」象狗形。全字表示數人拿耒翻土耕作,狗隻在旁看守,會眾人同心,和睦合作之意。本義是和睦合作、同心合力。
甲骨文從二「耒」二「犬」,或從二「耒」一「犬」,金文從二「耒」三「犬」,戰國竹簡從三「耒」三「犬」。「耒」象古代一種可以腳踏的木製翻土農具。「犬」象狗形。全字表示數人拿耒翻土耕作,狗隻在旁看守,會眾人同心,和睦合作之意。本義是和睦合作、同心合力。《說文》:「協,眾之同和也。从劦从十。旪,古文協,从曰、十。叶,或从口。」段玉裁改為「同眾之龢也」,注云:「同衆之和。一如同力。」「協」的異體又作「旪」、「叶」,徐鍇認為「十」是聲符。「協」本從三「耒」,因為「力」也象用腳踏的農具,所以「耒」、「力」作為意符,可以通用。甲骨文已見從「力」的「劦」,參見「劦」。
古文字「協」字最早由宋人釋出,于省吾詳細論證字形,使此說成立。于省吾還提及他家鄉的農耕,狗也往往隨從,臥於阡頭陌角(即田界的角落),仍存古代遺風。
「協」的本義是同心合力,有和洽共濟之意。「協」除了表示一般的和諧義外,強調眾人與一己、行動與內心的和諧一致,所謂心往一處想,力往一處使。南朝陳徐陵〈為貞陽侯答王太尉書〉:「同心協力,克定邦家。」後來「協」表示「和」,如「協風」即溫和的風,李學勤認為是四風中的東風。《國語.周語上》:「先時五日,瞽告有協風至。」韋昭注:「協,和也,風氣和,時候至也。」
甲骨文用[劦口]來表示「協」,《合集》29004:「叀懋(茂)田[劦口](協)」,「懋」假借為茂盛的「茂」,意謂在長滿草的荒地上翻土耕作(參裘錫圭)。甲金文又用作地名。
金文表示協和、協理,秦公鎛:「以康奠協朕或(國)」,意謂以安定協理、協和我的國家。秦公鐘:「協龢萬民」。《書.堯典》:「百姓昭明,協和萬邦。」𤼈鐘:「協龢鐘」即樂音和協之鐘。戰國竹簡表示和睦、合作,《清華簡三.芮良夫毖》簡13:「用協保,罔又(有)怨誦(訟)。」意謂以和睦合作,(互相)保護,沒有怨恨爭訟。《清華簡一.尹誥》簡2:「我克協我友」,意謂我和我的朋友和睦共處。
耤
甲骨文合集
(CHANT:H8725)
甲骨文合集
(CHANT:H8725A)
甲骨文合集
(CHANT:H0626B)
甲骨文合集
(CHANT:0093C)
甲骨文合集
(CHANT:H7854D)
甲骨文從「耒」從「丮」從「止」,象耕者手足並用,以耒發土耕田的情景(裘錫圭),本義是耕作。或改從「昔」為聲符。
甲骨文象一人持耒,以一足踏耒,使耒尖入土,用以耕耤的形狀(唐蘭)。金文或把象人形的「丮」簡省為象手形的「又」。古文字凡從人形表示某種動作的字,常常可以省去人形大部分而只保留手形(劉釗)。秦文字則直接把「丮」旁省略,變成從「耒」,「昔」聲。
甲骨文用作本義,���示耕作,《合集》220:「乎(呼)耤于陮,受㞢(有)年」,意謂命令在陮地耕作,得到好收成。
金文表示耕作,令鼎:「王大耤農于諆田」,意思是王在諆田大規模耕作,指天子親耕,勉勵農業生產。又見「耤田」一詞,典籍作「籍田」、「藉田」,即所耕之田。𧧬簋:「令女(汝)乍𤔲土(徒),官𤔲耤田。」《詩.周頌.載芟.序》:「載芟,春籍田而祈社稷也。」鄭玄箋:「籍田,甸師氏所掌,王載耒耜所耕之田,天子千畝,諸侯百畝,籍之言借也,借民力治之,故謂之籍田。」《漢書.文帝紀》:「夫農,天下之本也,其開藉田,朕親率耕,以給宗廟粢盛。」《漢書.董仲舒傳》:「今朕親耕藉田以為農先」。《說文》:「𦔡(耤),帝耤千畝也。古者使民如借,故謂之耤。从耒,昔聲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