鞭
牧
甲骨文合集
(CHANT:1555)
甲金文「牧」會手持鞭子放牛之意,本義是放牧。
甲骨文及早期金文從「牛」從「鞭」的象形初文,表示手拿鞭子牧牛(羅振玉、王襄、于省吾)。
後來改從「牛」從「攴」,象手持木棒牧牛之形。「牧」的本義是牧牛,後泛指牧養牲畜,引申表示牧人。《說文》:「牧,養牛人也。从攴从牛。《詩》曰:『牧人乃夢。』」
甲骨文用作職官名。金文也用作職官名,表示牧人,負責照料牲畜的人。同簋:「𤔲昜(場)林吳(虞)牧。」郭沫若:「牧,牧人。」表示治理管理山林的官員和牧人。《周禮.地官司徒.牧人》:「牧人掌牧六牲而阜蕃其物,以共祭祀之牲牷。」又用作地名、人名。
戰國竹簡已見「牧人」一詞,《上博楚竹書四.采風曲目》簡3:「牧人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