鬲
鬲
甲骨文合集
(CHANT:2759)
小屯南地甲骨
(CHANT:T0643A)
甲骨文合集
(CHANT:2759B)
甲骨文合集
(CHANT:H24280C)
小屯南地甲骨
(CHANT:T1090D)
甲金文象古代的炊煮用器皿,它的足中間是空的,足壁與器壁相連。本義是古炊器,又用為祭器、禮器。
甲金文象古代燒水煮粥用的一種器皿;「鬲」和「鼎」的主要區別在足部,鬲足中空,足壁與器壁相連,足壁也就是器底(裘錫圭)。「鬲」字的異體或加從「瓦」為意符,表示器皿是陶製的。還有一種異體寫作從「瓦」,「厤」聲。戰國竹簡鬲足訛變為「羊」形。
《說文》:「鬲,鼎屬,實五觳,斗二升曰觳。象腹交文,三足。凡鬲之屬皆从鬲。䰛,鬲或从瓦。㽁,《漢令》:鬲,从瓦,厤聲。」段玉裁注:「《釋器》曰:『鼎款足者謂之鬲。』」
甲金文用作本義,表示炊器,《合集》1975:「其尊鬲」,意謂放置鬲。仲生父鬲:「中(仲)生父乍(作)井孟姬寶鬲」,意謂仲生父為井孟姬鑄造了珍貴的鬲。又表示奴隸,令簋:「臣十家,鬲百人」,意謂十個家庭的臣子,一百個奴隸。又通假為「歷」,梁十九年鼎:「鬲(歷)年」,指過去多年,以往各年。
戰國竹簡用作專名,《上博竹書二.容成氏》簡13:「昔舜靜(耕)於鬲丘」。《郭店簡.窮達以時》簡2:「舜耕於鬲山」。「鬲山」、「鬲丘」是古山名,古書作「歷山」,相傳舜在這裏耕作。又通假為「歷」,表示經歷、歷驗,《清華簡一.保訓》簡1:「王念日之多鬲(歷)」,全句大意是文王顧慮年事已高。
蒚
甲骨文合集
(CHANT:2772)
甲骨文從「艸」,「鬲」聲,本義為蒲草的莖。
甲骨文從「艸」,「鬲」聲,本義為蒲草的莖。《說文》:「蒚,夫蘺上也。从艸,鬲聲。」段玉裁注:「蒚,夫離上也。見釋艸。从艸,鬲聲。……按,前旣有『莞艸可以作席』之文,復出𦺊字,則《爾雅》『𦺊,苻離』,非可以作席之莞也。」
「蒚」亦指山蒿和小蒜。《玉篇.艸部》:「蒚,山蒿也。」《爾雅.釋草》:「蒚,山蒜。」《本草綱目.菜部.蒜》引《蜀本草》:「小蒜,野生,處處有之。小者一名薍,一名蒚」。
卜辭辭殘而語義未明,見於《合集》13624反。
鬳
甲骨文合集
(CHANT:2751)
戰後京津新獲甲骨集 2977
戰後京津新獲甲骨集 2675
殷虛書契後編 下 7.16
殷虛書契前編 5.4.2
小屯.殷虛文字甲編 2805
殷虛書契後編 上 27.10
甲金文從「鬲」,「虍」聲(象虎頭),是為「甗」而造的形聲字,本義是古代炊器,後加「瓦」為意符,參見「甗」。
甲金文從「鬲」,「虍」聲(象虎頭),是為「甗」而造的形聲字,本義是古代炊器,後加「瓦」為意符,參見「甗」。
「鬳」字以「虍」標聲後,所從之甗形多類化為「鼎」。後來「鬳」字加從「瓦」而為「甗」,以表器皿之意。
甲骨文讀為「獻」,表示進獻,《合集》26954:「獻羌」,表示進獻羌人。金文用作本義,表示炊器,𢐗伯甗:「𢐗白(伯)自為用鬳(甗)」,意謂𢐗伯自己製造日用的甗。參見「獻」。
戰國竹簡讀作「獻」,表示進獻,《睡虎地秦簡.日書甲種》簡112正1:「鬳(獻)馬」。
《說文》:「鬳,鬲屬。从鬲,虍聲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