」在甲骨文及金文中都沒有獨立成字,但卻廣泛地用作造字的部件,意義是向下張口,本網頁常稱之為「倒口」(inverted mouth)。
在甲骨文和金文中,「」作為其他字的部件時,多可視作「」的另一種寫法,表達的是倒轉向下張開的「」,或曰「倒口」。「倒口」作為部件與許多字的結構與取義都極有關係,如引出解日常吃喝的「」、「」;解呼氣吹奏的「」、「」;和解向下面說話訓令的「」、「」;甚至解抽象的語言思想的「」、「」等。由是觀之,「」字是一個極為重要的構義部件。

然而「」這個部件 (音「」,Unicode U+4EBC),自古到今都很容易與另一寫作「𠓛」的部件 (音「」,Unicode U+204DB)相混淆。這種相混的情況,古代的《說文》,和今日的《漢語大字典》,都不能免﹗

查「𠓛」從入從一,指的即《說文》的「三合之形」,與本欄頭字解「倒口」的「」於認知上必須予以清楚區別。就字的形態而言,「𠓛」的三劃都較直,而「」由於指向下張開的口,因此代表上下嘴唇的兩劃都較彎。這一點從金文的許多相關字形中都可以清楚得見。
參見「𠓛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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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骨文合集
(CHANT:1968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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鐵雲藏龜拾遺 7.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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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骨文編 285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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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骨文編 1.11.9

甲金文從「」(倒口)從「」,是「」的初文。本義有兩說,一說表示閉口不言,一說表示呻吟。
今字的甲骨文構形由亼及一組成,或省一而只從「」。今字的釋形,各家意見分殊。其中,一說以為「」象倒置之口(參林義光、關子尹等),而「」可能是舌的省文,故「」象一口朝下伸舌;甲骨文中的「」、「」,和「」、「」等字的形構可作為此說之側證(參見「」、「」),此外,從「」從「」的今,也可視為「」的初文,有俯首呻吟、苦吟之意。另外,徐中舒則以為「」象木鐸之形,「」象鈴體,「」象木舌。徐氏指出商周時代,以木鐸發號施令,「」即發令當下的時刻,引申而有即刻、現在的意思。上面二說基本上對「」、「」的構形作出了兩種迥然不同的解釋,即分別指「口舌向下」與「木鐸」。此中,我們認為前說基本上對一些表達具體的事象的漢字,如「」、「」,和對一些較抽象的字如「」、「」(發號施令)都能提供合理解釋;而後說則不能全解釋上述漢字,而只能個別地解釋遠為抽象的「」字。平衡各種因素,我們認為第一說(即口舌朝下說話或飲食)較為合理。按此理解下的「」、「」的本義,其形構與「」、「」等字相類似。如是一來,徐中舒「木鐸」一說,即使局部地有一些道理,但已顯不出其必要性,根據奧坎剃刀 (Occam's Razor) 原則,乃可予剔除。
由是觀之,「」可能是俯首「呻吟」或「吟詠」的「」的原字,至於抽象意味的「」只是假借的結果。《說文》:「今,是時也」一訓,基本上只反映「」字假借以後的意義,而與今的原初字形無關。
此外,裘錫圭認為古文字「」是倒寫的「」字,「」象說話之形。裘說其實也暗示了「」應解作「倒口」,只不過他說「」象閉口不言,是「」的初文,但應通假作「」,表示閉口不作聲。《史記.淮陰侯列傳》:「雖有舜、禹之智,吟而不言,不如瘖聾之指麾也。」相同的用法還見於《呂氏春秋》、《說苑》、《黃帝內經素問》等。姑備一說。參見「」、「」等字。
至於「」字假借為時態意義的「」,其用法亦甚早出,甲骨文中「」已表示今日,《合集》20912:「今夕其雨」。
金文表示今日,縣妃簋:「其自今日,孫孫子子母(毋)□朢(忘)白(伯)休。」又表示現今、此時,訓匜:「今我赦女(汝)」,意思是說現在我赦免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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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骨文合集
(CHANT:0332)

甲金文全字意會在上位者張口(亼)向跪坐之下人(卩)發施號令,本義是命令。
甲金文從「」從「」,「」象「」之倒置形,「」象跪坐之人形。全字意會張口(亼)向跪坐之下人(卩)發施號令,本義是命令。《說文》:「令,發號也。从亼、卪。」「」、「」古本一字,後分化為二字,參見「」。
甲骨文「」用作動詞,指命令。《合集》14295:「今一月,帝令雨。」《合集》20451:「王令御(禦)方」,指王命令抵禦方國。
金文「」亦用作動詞,指命令。乍冊睘卣:「王姜令乍(作)冊睘安尸(夷)白(伯)」,指王姜命令作冊睘向夷伯問安。又用作名詞,指命令,大保𣪕:「王降征令于大保」,指王對太保下達征戰的命令。另,「」指任命,曶鼎:「曶,令女(汝)更(賡)乃且(祖)考𤔲卜事。」全句指曶,任命你延續你祖上掌管占卜的事。「」又從命令引申指賞賜,獻𣪕:「楷白(伯)令氒(厥)臣獻金車」,指楷伯賞賜名叫獻的臣子青銅車。金文有「天令」一詞,即傳世典籍中的「天命」,彔白[冬戈]𣪕蓋:「惠弘天令(命)」,指仁惠、寬大的天命(王輝)。由於生命由天所賜,「」由賜予引申指生命、壽命。頌鼎:「通彔(祿)、永令(命)」,指完全的福蔭、長久的壽命。另金文「」可用作「」,成周鈴一:「王成周令(鈴)。」
秦簡「」亦用作本義,指命令,《睡虎地秦簡.秦律十八種》簡101:「其叚(假)公,叚(假)而有死亡者,亦令其徒、舍人任其叚(假)。」全句指如果借用官有器物,借的人死亡,應命令服役的徒眾或其舍人負責。又「」可用作官名,《睡虎地秦簡.封診式》簡24:「即令令史某齒牛,牛六歲矣」,指當即命令令史某檢查牛的牙齒,牛已經六歲了。
傳世古籍中「」從命令引申有使、讓的意思,《廣雅.釋詁一》:「令,使也。」《戰國策.趙策一》:「故貴為列侯者,不令在相位。」又「」有美好的意思,《爾雅.釋詁上》:「令,善也。」《詩.大雅.卷阿》:「如圭如璋,令聞令望。」鄭玄箋:「令,善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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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骨文合集
(CHANT:1936)

古文字「」從「」(倒口)從「」,意會口向自己的心說話。本義是心念。
甲骨文及早期金文從「」(倒口)從「」,意會一人的口向自己的心說話,本義是心念、意念。後期金文從「」從「」,基本上仍保留上述的會意內容,但「」也可視為聲符,故「」字可視為會意字或形聲字;後期金文或從「」並增「」而成「」,「」或標聲,或為「」之繁形(參見「」)。而小篆則從「」從「」。
今字從從形構上看,從「」從「」;其中「」的意義一向頗多爭議,但最合理的解法應解作朝下的口,即「倒口」,而「」中的「」〔即最下面的「」〕一說指「」之省。
查「」這個部件無論甲骨、金文,或後來的小篆以後的字形都同時使用正面的〔口〕及倒轉的〔亼〕兩種形態,很明顯表示二者應有所區別,而倒口(亼)使用的特點就是強調其「朝向下」。故念字從今〔亼一〕從心,實意會一人之口舌朝向自己的心說話,從而引起種種意念。希臘哲學家柏拉圖(Plato)曾把思想界定為「心靈與其自身無聲的對話」,正可作為「」字他山的註解。
甲骨文用為人名。金文表示思念,毛公鼎:「夙夕敬念王畏(威)不睗(易)」,意思是說早晚虔敬思念王的威望,毋有改變。大克鼎:「念厥聖保且(祖)師華父。」《說文》:「念,常思也。从心今聲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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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骨文合集
(CHANT:2778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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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骨文合集
(CHANT:2778A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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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骨文編 粹700

食之甲金文均象人以口(亼)就於鍋 (皀)上進食之狀。本義是進食。
食之甲金篆文均從「」從「」。一說其字象「」(食器)上有蓋(亼)形(戴家祥、徐中舒、劉興隆、姚孝遂),乃日常盛食物之器具,因而引申為凡食之稱。一說「」實象倒置之口形,甲骨文中有兼從二或四小點(◎)的,疑象口液,故食字會以口就近食器進食之意,本義是進食(林義光、季旭昇)。二說中,我們認為後說較為合理。
此外,「」字的繁文作「」,在倒口之上增加人形,人在進食之意更為明顯,這一點,若兼及「」字去考慮,其理據更見明顯。故「」、「」的構形與「」、「」相同。最後,鄲孝子鼎的器和蓋兩個拓本中,器銘作「」,蓋銘作「」,可證「」、「」是一字異體。參見「」。
甲骨文用作本義,表示食。又用作記時名詞,「食日」、「大食」表示早餐的時間,約今之上午九、十時,「小食」表示晚餐時間,約今之下午四、五時(董作賓)。又表示日蝕、月蝕,《合集》11483:「之夕月(有)食」。《釋名》:「日月虧曰食,稍稍侵虧如蟲食草木葉也。」金文用作本義,表示食用,牧共乍父丁簋:「牧共乍(作)父丁之食簋」。又表示食物,上曾大子鼎:「多用旨食」,「旨食」表示甘美的酒食。
《說文》:「食,一米也。从皀亼聲。或說亼皀也。凡食之屬皆从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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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骨文合集
(CHANT:1973)

甲骨文從「」從「」,象張口向着貝,表示貪財。小篆从「」,「」亦聲。本義為愛財,即不擇手段地非法取得財物。
甲骨文從「」從「」形。篆文從「」從「」,「」為義符亦標聲。「」為貨幣、財物,「」象口朝下伸舌之形(參谷衍奎),張口朝向代表財寶之「」,猶如人向錢財垂涎或欲吞食財物之狀,「」字構形會欲物之意頗為明顯。《說文》:「貪,欲物也。从貝,今聲。」段玉裁注:「貪,欲物也。心部惏、女部婪,皆訓貪。从貝,今聲。」
漢帛書用作本義,如《馬王堆.戰國縱橫家書》第135行:「秦,貪戾之國也」;又如《馬王堆.戰國縱橫家書》第148行:「貪戾好利」。
戰國竹簡「」通作「」。如《郭店簡.語叢三》簡19:「地能貪(含)之生之者」,「」讀作「」,意謂土地涵養萬物;古書亦通作「」,如《後漢書.郭躬傳論》:「若乃推己以議物,捨狀以貪情」,李賢注:「貪與探同也」,全句意謂如能設身處地考慮事物,放棄表狀探究事物的本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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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骨文合集
(CHANT:2723)

甲金文從「」從「」,「」象倒口,「」象酒尊,表示低頭就着酒瓶喝酒,本義是飲酒,是「」的省文。
甲金文「」字從伸舌人形從「」,把飲酒的整個人形都描畫出來,「」是「」的省文,只寫出對着酒瓶的倒口。金文後來將「」改為「」,「」是「」的聲符。
甲金文用作本義,表示飲,《合集》32344:「王酓(飲)」。麗簋:「王酓(飲)多亞」,「多亞」是官名,表示王設酒,使多亞飲之。白乍姬觶:「酓(飲)壺」,表示飲宴所用的壺,即盛酒之壺。又用作楚國的姓,他國或寫作「」,楚王酓章鎛:「楚王酓章乍曾侯乙宗彝」,表示楚王熊章為曾侯乙鑄造宗廟祭祀所用的器皿。
戰國竹簡表示飲,九店楚簡56號墓簡35:「利於酓(飲)食」。《上博竹書五.弟子問》簡8:「酓(飲)酉(酒)」。又通假為「」,《郭店簡.老子甲》簡33:「酓(含)德之厚者,比於赤子」,表示內含厚德的人,好比嬰兒。又用作人名,新蔡楚簡零簡254:「[祝]融、穴酓(熊)」,「祝融」、「穴熊」是楚國的先祖。「」字的韻部,中古屬於東部,早期東、冬二部不分,冬部字(收ng尾)上古歸入侵部(收m尾),現代閩南話(如廈門、潮州)「」字與「」字的韻母相同,收m尾,保留了上古音。
《說文》:「酓,酒味苦也。从酉,今聲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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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骨文合集
(CHANT:075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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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骨文合集
(CHANT:0752A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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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骨文合集
(CHANT:0753B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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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骨文合集
(CHANT:0753C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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懷特氏收藏甲骨文集
(CHANT:W0876D)

甲骨文從「」從「」從◎,◎象編管之樂器形,器頂之口形或圓形象管端之圓孔,與編簡之「」形有別。「」象倒口之形,以示一人在吹奏樂器。本義是像笙一類的樂器。
甲骨文從「」從「」從◎,◎象編管之樂器形,器頂之口形或圓形象管端之圓孔,與編簡之「」形有別。「」象倒口之形,以示一人在吹奏樂器。徐中舒認為「」即樂器笙之初形。
金文從「」從「」從「」,「」形實編管樂器之形訛,與簡冊無關。
甲金文用為祭名,後世增「」旁作「」,臣辰卣:「王大龠(禴)于宗周」,《詩.小雅.天保》:「禴祠烝嘗,于公先王」毛傳:「春曰祠,夏曰禴,秋曰嘗,冬曰烝。」又用作人名。
《說文》:「龠,樂之竹管,三孔,以和眾聲也。从品侖。侖,理也。凡龠之屬皆从龠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