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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骨文合集
(CHANT:0269)

」字象一人雙腿交叉,本義為交叉。
」字的甲、金、篆文之構形乃「」字的變體,其字象一人雙手伸展,兩腿交叉之形,本義為雙腿交叉。《說文》:「交,交脛也,從大,象交形。凡交之屬皆从交。」
甲骨文舊釋作「」的字,部分與「」字相混,參裘錫圭〈說卜辭中的焚巫尪與作土龍〉。甲骨文疑用作氏族名。
金文用作氏族徽號,交鼎鼎:「交鼎。」傳世典籍寫作「」,《左傳.哀公二年》:「春,伐邾,將伐絞,鄰人愛其土,故賂以漷沂之田而受盟。」杜預注:「絞,邾邑。」《地名攷略》:「在今滕縣北。」
戰國竹簡指交往,《上博竹書一.性情論》簡25-26:「同方而交,㠯(以)道者也;不同方而交,㠯(以)古(故)者也。」意謂志向相同的人互相交往,是因為道的緣故;志向不同的人互相交往,是出於特定目的(季旭昇)。又可讀為「」,《郭店楚簡.魯穆公問子思》簡6:「夫為其君之古(故)殺其身者,交(校)彔(祿)雀(爵)者也。」《廣雅.釋言》:「效,考也。」王念孫疏證:「效之言校也。」全句指為君主的緣故而被殺的人,是計較俸祿爵位的人。
傳世文獻「」多指交錯,或指結交。吳語中「」相當於「」,陸澹安《小說詞語匯釋》:「『交」字在吳語中等於『的』字。」《海上花列傳》第五回:「耐哚慢慢交用。」「慢慢交用」即「慢慢的用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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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骨文合集
(CHANT:2556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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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骨文合集
(CHANT:2556A)

甲金文「」從「」表示用棍督促、策勵,教人效法。本義是效法。
甲金文「」從「」,「」聲。「」表示執棒或鞭打擊。「」字會用棍督促、鞭策,教人效法。「」象兩腿相交之人,在此作聲符。本義是效法。不過,甲金文部分字形中的「」寫得近乎「」,遂有學者解之為箭矢製作需要效法云,白川靜則認為象矯正弓箭之形,姑存二說。
」本義疑為「效法」,後來這一原始意義的「」被加注「」旁而成「」,但「」字後來引申出許多其他用法,如「效果」、「效忠」等,都不宜寫成「」。「」、「」、「」的音義皆近,學習、教導都牽涉到仿傚,學習是效法師長,虛心接受教導。教育的起步也是讓小孩學習模仿。
甲金文用作人名,效父簋:「效父」。又讀作「」,表示教導,毛公鼎:「善效乃友正」,「」是僚屬,「」是長官,意謂好好教導同僚、下屬。
《說文》:「效,象也。从攴,交聲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