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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骨文合集(CHANT:284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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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骨文合集.13874正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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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骨文合集.157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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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骨文合集.2801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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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骨文合集.241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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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骨文合集.2220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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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骨文合集.3043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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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集.2105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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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集.3216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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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集.13903

甲骨文作從「」從「」。裘錫圭認為「」可讀為「」,大概是筒、桶一類東西的象形字。王子揚把「」直接釋為「」,「」旁可加可不加。
甲骨文作從「」從「」。裘錫圭認為「」可讀為「」,大概是筒、桶一類東西的象形字。王子揚把「」直接釋為「」,「」旁可加可不加。「」的左右豎筆筆勢對稱。如果豎筆筆直,則兩側豎筆都筆直;如果豎筆作微向外側屈曲,則兩側豎筆都作如此彎曲。而「」則是左右豎筆不對稱,二字的形體有別,參見「」。(寇占民、王子揚)
西周早期天亡簋和凡尊也有「」字。前者孫常敘已釋為「」。後者王子揚認為也是「」字,此尊可以改稱為「同尊」。金文「」多從「」從「」。簡帛文字構形相同。小篆訛為從「𠔼」從「」,隸楷書本之,寫作「」。
甲骨文表示會同、連同。如《合集》11171正+11176:「貞:乎(呼)同多沚。」卜問是否會同沚族內部的族長們。又如《合集》32730:「將兄丁同父乙。」意謂連同兄丁、父乙一起進行將祭。(王子揚)「」也是「」的簡省,如《合集》13874正甲:「肩同(興)㞢(有)疾。」「」表示起,意謂疾病有起色,病情好轉。(蔡哲茂、王子揚)
金文「」也表示會同。如天亡簋:「乙亥,王又(有)大豐,王同三方。」又表示齊同,如[妾子]𧊒壺:「馭右和同,四𩡶汸汸。」
」還表示相同、一樣的。如《左傳.僖公二十八年》:「同罪異罰,非刑也。」《清華貳.繫年》簡24:「以同生(姓)之古(故),必內(入)。」
」又表示使之相同、統一。如《國語.周語上》:「其德足以昭其馨香,其惠足以同其民人。」《呂氏春秋.仲春》:「日夜分,則同度量,鈞衡石,角斗桶,正權概。」
」表示共同、一起。如《睡虎地秦簡.法律答問》簡108「父子同居」即父子居住在一起。《韓非子.說林上》:「同事之人,不可不審察也。」
」表示跟隨、附和。如《論語.子路》:「君子和而不同,小人同而不和。」第二個「」表示附和。又如《孟子.盡心下》:「同乎流俗,合乎汙世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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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屯南地甲骨.9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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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屯南地甲骨.9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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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骨文合集.656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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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骨文合集.555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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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合集》554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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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合集》5541

甲骨文從「」從「」從數點(以◎表示),「」是「」、「」的初文(裘錫圭),數點表水點,全字表示在桶中洗腳,是「」的初文(羅振玉、楊樹達、王子揚)。本義是洗腳,引申為洗滌。
甲骨文從「」從「」從數點(以◎表示),「」是「」、「」的初文(裘錫圭),數點象水點,全字表示在桶中洗腳,是「」的初文(羅振玉、楊樹達、王子揚)。字形或不從「」而從「」,「」是「」的分化字。又有從「」從數點(以◎表示)的字形,象置足於水中(羅振玉)。「」的本義是洗腳。《說文》:「洗,洒足也。从水,先聲。」
甲骨文用作方國名或地名。如《合集》20531:「癸酉卜,王鼎(貞):羌其征洗。」又用作動詞,有捉拿之意,《合集》9504+《乙》4982+《乙補》6091:「呼見洗□芻,弗其擒」,「」是人名,表示呼喚見捉拿□芻,沒有擒獲(林宏明、王子揚)。
」的本義是洗腳。《說文》:「洗,洒足也。从水,先聲。」古書中的用例如《史記.高祖本紀》:「沛公方踞床,使兩女子洗足。」《論衡.譏日》:「洗、去足垢,盥、去手垢,浴、去身垢。」引申之,清洗時所用的器皿亦稱洗,如《儀禮.士冠禮》「設洗」,表示陳設洗手用的盤。
」後泛指清洗、洗滌。如《莊子.則陽》:「掘之數仞,得石槨焉,洗而視之,有銘焉。」《後漢書.隗囂傳》:「如遂蒙恩,更得洗心,死骨不朽。」
古書的「洗馬」即「先馬」,指於馬前作先驅的僕役,即馬前卒。《韓非子.喻老》:「句踐入宦於吳,身執干戈為吳王洗馬。」王先慎集釋:「洗、先,古通,謂前馬而走,〈越語〉『其身親為夫差前馬』是也。古本賤役,至漢始以此名官。」漢制有「太子洗馬」一職,即太子侍從,負責於太子出遊時為之前導,以壯其威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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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骨文合集(CHANT:1461)

甲金文從「」,「」聲,本義是桐樹。
甲金文從「」,「」聲,本義是桐樹,落葉喬木,葉子掌狀分裂,花黃綠色。木材質輕而堅韌,可用來製造樂器和器具,種子可以榨油(參谷衍奎)。「桐樹」包括梧桐、油桐、泡桐等,古代詩文多指梧桐樹(《漢語大詞典》)。「桐樹」又叫「榮樹」,《說文》:「桐,榮也。从木,同聲。」古文字學者指出,甲骨文「」字或從「」,或不從「」。不從「」的「」字字形過去被誤歸入「」字之下。參見「」。
甲骨文用作地名,《合集》20975:「奏山、雲桐,雨。」大意是說占問在桐地向山、雲二神進行奏祭是否會下雨(沈培、王子揚)。《屯南》2152:「于桐宿,亡(無)災」,意謂在桐地留宿,沒有災禍。《合集》10196:「狩桐」,意謂在桐地狩獵。
金文用作人名,[宀爰]桐盂:「徐王季糧之孫[宀爰]桐乍(作)鑄飤盂」,「[宀爰]桐」是人名,是徐王季糧的孫子。全句意謂徐王季糧的孫子名叫「[宀爰]桐」,他鑄造了這件用來盛載食物的盂。
金文亦用作國名,在今安徽桐城北(馬承源),翏生盨:「王征南淮尸(夷),伐角、津,伐桐、遹。」「南淮夷」指古代居於南部淮河流域的部族。「」、「」、「」、「」皆為國名。全句意謂周王征伐南淮夷,攻打角、津,攻打桐、遹。
戰國竹簡用作本義,指梧桐樹,《睡虎地秦簡.日書甲種》簡52背3:「一室人皆養(癢)體,癘鬼居之,燔生桐其室中,則已矣。」意謂一屋子的人都身體痕癢,疫病之鬼居住在此,在室中焚燒生桐木,便會停止。
漢帛書也用作本義,《馬王堆帛書.五十二病方》第365行:「一,癰自發者,取桐本一節所,以澤(𥼶)泔煮……。」「」即腫瘍,是一種皮膚和皮下組織化膿性的炎症,全句意謂皮膚腫瘍的人,拿取分量約一節左右的桐樹根,用淘米水來煮。又通假為「」,表示使人哀痛,《馬王堆帛書.老子乙本卷前古佚書.十六經》第100行:「憂桐(恫)而宭(窘)之」,意謂使其憂傷哀痛而困迫。
漢簡又通假為「」,表示紅色,《阜陽漢簡.詩經》簡48:「[貽]我桐(彤)筦(管),桐(彤)筦(管)有諱(煒)。」《詩.邶風.靜女》:「貽我彤管,彤管有煒。」「」是婦人盛針線的工具,全句意謂贈給我紅色盛針線的工具,工具色紅而有光澤(馬持盈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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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骨文合集
(CHANT:284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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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骨文合集
(CHANT:2847A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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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集.1375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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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集.1990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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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集.1891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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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集.33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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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集.280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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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集.35234

甲骨文從「」從「」,象四手共同舉起筒、桶一類的東西。「」下或加「」旁。本義是起、起來。
甲骨文從「」從「」,象四手共同舉起筒、桶一類的東西。「」下或加「」旁。本義是起、起來。《爾雅.釋言》:「興,起也。」《說文》:「興,起也。从舁从同,同力也。」
甲骨文用作人名和方國名,如《合集》7076正:「戊午卜,㱿鼎(貞):弗其及興。」「」從「」,甲骨文中可省為「」,如《合集》:「肩凡(興)㞢(有)疒(疾)。」「」讀為「」,表示起,意謂疾病有起色,病情好轉。(蔡哲茂、王子揚)
金文用作人名、族氏名,如興鼎:「興乍(作)寶鼎。」表示發動、興兵,如杜虎符:「凡興士被甲,用兵五十人以上,必會君符,乃敢行之。」
簡帛文字「」表示興起,如《郭店簡.唐虞之道》簡8:「六帝興於古,皆𥝩(由)此也。」又表示興兵,如《馬王堆帛書.戰國縱橫家書》264行:「乃䜘(警)四竟(境)之內,興師,言救𩏑(韓)。」又表示徵發,如《睡虎地秦簡.秦律十八種》簡117:「縣葆禁苑、公馬牛苑,興徒以斬(塹)垣離(籬)散及補繕之。」意謂縣應維修禁苑及牧養官有牛馬的苑囿,徵發徒眾為苑囿建造塹壕、墻垣、藩籬并加補修。
傳世古書中「」表示本義的例子如《詩.衛風.氓》:「夙興夜寐,靡有朝矣。」鄭玄箋:早起夜臥。」《論語.衛靈公》:「在陳絕糧,從者病,莫能興。」
」也表示興起、建立。如《呂氏春秋.大樂》:「四時代興,或暑或寒,或短或長。」《史記.文帝本紀》:「漢興,至孝文四十有餘載,德至盛也。」又表示創立、興辦。如《鹽鐵論.本議》:「邊用度不足,故興鹽、鐵,設酒榷,置均輸,蕃貨長財,以佐助邊費。」
」表示發動、動員。如《詩.秦風.無衣》:「王于興師,脩我戈矛。」《孟子.梁惠王上》:「抑王興甲兵,危士臣,搆怨於諸侯,然後快於心與?」
」引申表示昌盛、興旺。如《左傳.莊公三十二年》:「國之將興,明神降之,監其德也;將亡,神又降之,觀其惡也。」三國蜀諸葛亮〈前出師表〉:「親賢臣,遠小人,此先漢所以興隆也;親小人,遠賢臣,此後漢所以傾頹也。」
」表示興致。如《世說新語.任誕》:「吾吾本乘興而行,興盡而返,何必見戴?」唐代李白〈廬山謠寄盧侍御虛舟〉:「好為廬山謠,興因廬山發。」
」是《詩》六義之一,意謂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詞。〈毛詩序〉:「故《詩》有六義焉,一曰風,二曰賦,三曰比,四曰興,五曰雅,六曰頌。」又《文心雕龍.比興》:「故比者,附也;興者,起也。附理者,切類以指事;起情者,依微以擬議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