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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骨文合集
(CHANT:115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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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骨文合集
(CHANT:1152A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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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集.3164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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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集.3164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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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集.3369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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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集.2994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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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集.7772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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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集.1705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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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集.1185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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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集.460

甲金文以月形表示月出之時。本義是傍晚日落月出之時。
甲金文以月形表示月出之時。「」和「」本來都以月形表示,中間有沒有一點沒有分別。後因異體分工,便以月形中有一點表示「」,月形中沒有一點表示「」,分化成兩個不同形的字。(裘錫圭)
」的本義是傍晚日落月出之時,有別於天黑至破曉之間的「」,但有時「」的用法可兼指黑夜。《說文》:「夕,莫也。从月半見。凡夕之屬皆从夕。」「」即「」,指傍晚。
甲骨文用本義,如《合補》3555:「鼎(貞):今夕雨。」《合集》6647正:「鼎(貞):王夕出。」金文表示晚上,與「」、「」相對,如秦公鐘:「余夙夕虔敬朕祀。」「夙夕」表示從早到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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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骨文合集
(CHANT:115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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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骨文合集
(CHANT:1157A)

甲金文從「」從「」,表示黑夜中彼此看不見,所以說出自己的名字,以顯示身份,幫助辨認(許慎)。本義是自己說出自己的名字,即「自名」,後用來表示名字。
甲金文從「」從「」,表示黑夜中彼此看不見,所以說出自己的名字,以顯示身份,幫助辨認(許慎)。本義是自己說出自己的名字,即「自名」,後用來表示名字。《說文》:「名,自命也。从口从夕。夕者,冥也。冥不相見,故以口自名。」
甲骨文用為地名,《乙》3290:「才(在)名」。
金文表示命名,少虡劍:「朕余名之,胃(謂)之少虡。」意謂我幫它取名,名為「少虡」。又讀為「」,表示鑄造或刻寫銘文,鼄公華鐘:「慎為之名(銘)」,意謂謹慎地為它鑄上銘文。《禮記.祭統》:「夫鼎有銘,銘者,名也。」
戰國竹簡表示名字、名稱,《清華簡一.楚居》簡9:「徙居免郢,焉改名之曰福丘」。《清華簡一.保訓》簡6:「言不易實變名」,表示說話不變亂名實。《郭店簡.老子甲》簡18:「道亙(恆)亡(無)名」。《郭店簡.太一生水》簡10:「青(請)昏(問)丌(其)名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