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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骨文合集
(CHANT:2309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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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骨文合集
(CHANT:2310A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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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骨文合集
(CHANT:H0239B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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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骨文合集
(CHANT:2310C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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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骨文合集
(CHANT:2310D)

甲金文象河流很長,並有支流。本義是江河源遠流長。引申為長久、永久。
甲金文象河流很長,並有支流。本義是江河源遠流長。引申為長久、永久。古文字「」或向左,或向右,左右無別,同時表示兩個詞,一是長久的「」,二是支流、支派的「𠂢」(「」)。後來為了使字義明確,才規定以字形向左的為「」字,向右的為「𠂢」字(裘錫圭)。
一說「」象人在水中游泳 (參高鴻縉、高田忠周、徐中舒、劉興隆),是「」的初文,本義為游泳。
甲骨文用作人名、地名。
金文表示永久、長遠。免簋:「萬年永寶用」。陳侯午敦:「永世母(毋)忘」。頌鼎:「通彔(祿)、永令(命)」,表示全福(即滿福)、長命。陳伯元匜:「永壽」,表示長壽。
石刻文字表示永遠,《石鼓文.吾水》:「天子永寍」,意謂天子永遠安寧。
」字今日的用法,主要是抽象意義的「永久」。這一種用法,其實可遠溯至古文字和上古文獻,如上述銘文一類的套語「子子孫孫永寶用」,《尚書》中的「永康兆民」、「受天永命」,《詩經》中的「永以為好」、「終其永懷」等。至於訓解則可追溯到《說文》:「永,長也。象水巠理之長。《詩》曰:『江之永矣』。凡永之屬皆从永。」
後來又曾有人以「」注「」而得「」字,以顯示「永久」的美善,參見「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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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骨文合集.2918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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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骨文合集.37439

甲金文從「」從「」,「」是聲符,與《說文》或體同形。甲金文用作人名、地名,又讀作「」,表示吉祥(參何琳儀)。
《說文》:「詠,歌也。从言永聲。咏,詠或从口。」